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较强的责任感,具有吃苦精神和服从意识;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其他党纪政纪处分;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招聘岗位
(一) 亲子教师岗(0-7岁)
1.岗位职责:
(1)根据课程种类的教学目标、孩子年龄的特点与本阶段教学要点与大纲完成课程教学;
(2)配合园区的运营计划,制定与完成学员的消课与续课;
(3)根据园区的学员服务计划,完成学员课前、课后以及个性化辅导的延伸服务,确保学员满意度质量;
(4)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园区责任范围内等行政工作以及相应的数据统计与上报;
(5)学员上课与家庭延伸问题收集、个案整理与定期上报,组织与参与教研个案讨论;
(6)完成领导和上级临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2.任职资格:
(1)35岁以下具有国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上岗;
(2)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或者相关艺术专业,专业基础知识培训、教学教务培训、课程培训等;
(3)熟知教育理念,有从事儿童教育方面的课程实施经验3年以上,家长常见问答、早幼教基础知识、销售管理知识、客户服务知识;
(4)持幼托健康证上岗、无犯罪史、无精神病、无慢性病史、无不良嗜好等;
(5)熟练使用电脑、office办公软件。
(二)养育照护岗(0-3)
1.岗位职责:
(1)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认真落实园所的教育理念,具有品牌意识和责任精神;
(2)认真贯彻执行早托机构内各项工作流程以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托育人员准则和十条红线原则;
(3)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科学、合理地安排婴幼儿一日照护流程,认真做好各项观察记录;
(4)结合本班婴幼儿的月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及时制定好婴幼儿照护以及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班级养育照护工作,确保婴幼儿身心健康,无安全事故;
(5)积极与家长沟通婴幼儿在机构照护的情况,记录具体细节,及时了解家长的反馈,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关注家长的体验感,确保家长满意度;
(6)完成班级的环境创设;
(7)积极参与园所举办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任职资格:
(1)40岁以下具有国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婴幼儿教师证或育婴师证;
(2)早期教育及学前教育专业,从事婴幼儿教师经验3年及以上,熟练掌握有关婴幼儿科学养护的相关技能;
(3)熟练使用电脑、office办公软件
(4)具有优良的品德、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及抗压性强
(5)无犯罪史、无精神病、无慢性病史、无不良嗜好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人才网(www.qdrsrc.cn)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填写打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1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hongzehr2022@126.com
咨询电话:18661739091(非工作日)0532-85112123(工作日) 18562869978(工作日)
4.报名所需材料:
(1)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照片栏须粘贴照片;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个人单页、户主页、索引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及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面试、体检和录取资格。
(三)面试
面试以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组织协调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人才网(www.qdrsrc.cn)公布。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青岛宏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人才网(www.qdrsrc.cn)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内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参考现有同等岗位待遇确定,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四、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分配。
2.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18661739091(非工作日)0532-85112123(工作日) 18562869978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