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法务专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较强的责任感,具有吃苦精神和服从意识;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其他党纪政纪处分;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读全日制学生、现役军人;
7.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法务专员
(二)岗位描述:
1.合同审查与管理: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与修订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2.合规运营支持: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法务合规制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与合规指导,确保公司运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监管要求。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尽职调查等工作,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意见,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推进。
3.法律纠纷处理: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法律纠纷,负责案件的证据收集、材料准备、出庭应诉等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法律培训与宣传: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法律知识培训与宣传活动,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与合规素养。针对公司业务特点,编制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与合规指南,营造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氛围。
(三)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或律师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对于无相关工作经验者,具备强烈学习意愿与积极进取精神的,可放宽条件。熟悉合同管理、合规运营、法律纠纷处理等法务工作流程,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3.精通国家法律法规,熟悉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与法律检索工具,具备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
4.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工作严谨细致,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与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与应变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人才网(www.qdrsrc.cn)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填写打印《应聘登记表》(附件)。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haixihr@126.com
咨询电话:0532-85112123(工作日) 18562869978 (工作日) 18661739091(非工作日)
4.报名所需材料:
(1)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照片栏须粘贴照片;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个人单页、户主页、索引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
(5)法律相关证书等。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面试、体检和录取资格。
(三)面试
面试以体现报考职位的要求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组织协调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暂定春节之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人才网(www.qdrsrc.cn)公布。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青岛宏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人事人才网(www.qdrsrc.cn)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录用,本岗位双休,投缴五险一金,参考薪资4000-8000元/月。
四、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分配。
2.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5112123(工作日) 18562869978 (工作日)18661739091(非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