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2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康鸿人力)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成绩(详见附件1)及考察、体检事宜予以公布。

一、考察人员范围

详见附件1

二、提交考察资料的时间、地点

    电话另行通知。

三、考察需提供的资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考察名单范围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应聘人员未经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

四、体检有关事宜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考察材料提交齐全或作出承诺的人员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说明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女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在哺乳期或已经怀孕的提前告诉医护人员。体检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体检费用360元(自备零钱)。

4.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需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按照参加考核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6.体检人员须独自体检,严禁人员陪同。

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在正式录用之前需保持通讯畅通,相关信息将由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布,因通讯不畅影响录用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32-68972033


   附件1:


青岛康鸿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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